红帽四部曲_三、14.羊只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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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三、14.羊只 (第3/3页)

原来是压到刚刚飞出去的刀片。

    膝上又多了一道浅刀痕,新鲜的血珠,像墙壁上漏水那样,沿着细裂痕冒出。

    她用指甲夹起只剩不到食指指节一半长度的刀片,嘴巴碎念「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……」

    但是,触碰到「真的要去杀人」的念头,敏宁就gUi缩了。

    「值得吗?」

    你敢真的去g掉一个人吗?──

    前提是:他必须是「人」──

    会强J自己侄nV的家伙不是人,是怪兽──必须除之而後快──

    交给警察去处分他呢?──

    警察有用,育贞就不用受苦了啊──他动了我心Ai的育贞耶,由我来g掉他──又绕回「必须由我g掉他」的想法。

    但一触碰「难道非我不可吗?」「我该脏自己的手」的念头,敏宁再度缩回安全的「还是交给检调或司法单位──交给法官去制裁他」的思维框架之中。

    「那种怪兽不该存在。」

    又能怎样?

    她只是一介nV高中生,能有什麽影响力?

    躺在床上的她,面对潜伏黑暗的角落、真正的恶,无能为力。

    她再怎麽在学校Ga0一些小动作,激怒修nV主任、老师,或挑衅教官,跟真正的罪恶──潜藏校园外,却处在你我身边,蛰伏社会的Y暗角落──相b起来,都像小朋友耍任X,跟大人讨糖吃一样幼稚。

    那些作恶多端的恶人竟能逃脱法律制裁。

    她终究只是没能力的小朋友,只能可耻地遵循修nV主任在朝会宣导的「早起早到校,下课钟响尽早回家,不要让父母担心」的日常,扮演羊群般温顺的学生中「b较不乖的羊。」

    终究是头要被狼吞、咽下肚的羊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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